纳贿2.25亿余元 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姜杰一审被判死缓
2024年10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纳贿一案,以纳贿罪判处被告东说念主姜杰死刑,展期两年履行,褫夺政事权益终生,并处充公个东说念主一说念财产;对查扣在案的姜杰纳贿所得财物过火孳息赐与追缴,上缴国库,不及部分,陆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3年,被告东说念主姜杰哄骗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委副通知、区长,黄岛区委通知兼青岛经济本领缔造区党工委通知、管委会主任,山东省东营市委副通知、市长,东营市委通知,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兼交通运载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关系单元和个东说念主,在行政审批、工程承揽、地皮出让和职务提高等事项上提供匡助,积恶收受财物合计折合东说念主民币2.25亿余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觉得,被告东说念主姜杰的手脚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相配浩瀚,并使国度和东说念主民利益遭逢相配首要蚀本。鉴于姜杰归案后提供其他首要案件脚迹经查证属实,有首要建功发扬,确乎供述罪戾,主动嘱托办案机关尚未掌持的大部分纳贿罪犯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纳贿所得财物过火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裁夺从轻解决情节,对其判正法刑,可不立即履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