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一审被控纳贿6043万余元 当庭认罪悔罪
2024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通知、董事长李晓鹏纳贿一案。大庆市东谈主民稽察院告状指控:1994年至2021年,李晓鹏应用担任多个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权力或地位造成的便利条款,为多家单元和个东谈主在公司融资、贷款授信、业务承揽、员工委用等事项上提供匡助,径直或通过他东谈主作恶袭取财物,所有这个词折合东谈主民币6043万余元。稽察机关提请以纳贿罪追究其措置。
庭审中,稽察机关出示了干系字据,李晓鹏过甚申辩东谈主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主抓下充分发表了主见,李晓鹏进行了终末述说,当庭暗示认罪悔罪。庭审终末,法庭晓示休庭,择期宣判。
东谈主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大家二十余东谈主旁听了庭审。